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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彦珍对山东律师“1+1”志愿工作充分肯定
更新时间:2016-04-15    浏览次数:

413日,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张彦珍理事长来我省考察调研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,并在济南召开“1+1”法律援助律师座谈会。王本群厅长主持了会议,冯军副厅长就我省开展“1+1”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情况作了全面汇报,济宁、淄博市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、律师代表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支持和参与“1+1”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的情况。张彦珍理事长充分肯定了我省“1+1”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取得的成绩,对“1+1”法律援助律师做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,充分肯定我省是“派出人数最多、发挥作用最好、受援地反响最好的”省份,并对今后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。自2009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部署开展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,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,全省广大律师积极响应、踊跃参加,在行业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反响。

一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,确保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

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特色品牌,厅党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,自2009年以来,每年都按照全国的要求,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律师志愿者的招募、选拔、派遣等工作,由省厅、省律协联合下发通知,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市和省直所。每年全国派遣会召开前,省厅、省律协都共同召开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预培训会,由分管厅领导对具体工作进行再部署,对志愿律师进行再动员。截至目前,全省共选派了96人次(61名,其中党员19名),不仅选派的律师人数全国最多,而且涌现了一大批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典型。志愿律师中,既有济南、青岛、潍坊等经济发达城市中放弃每年几百万收入的大所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也有刚刚执业生存问题尚未很好解决的青年律师,还有10名上有老下有小、年过五旬的资深律师。服务地包括新疆、西藏、贵州、青海、云南、甘肃、四川、内蒙8个省、自治区。

二、生活上关心、政治上支持,树立良好的行业导向

六年来,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,多次由领导带领慰问小组,赴受援地了解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,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,解除律师志愿者的后顾之忧。省、市律协提供专项资金,对志愿律师生活、交通予以补贴,仅省律协就提供补贴一百万元,各市律协、志愿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也给予经济上的有力支持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在评先树优等各项活动中向“1+1”志愿律师倾斜,给予一定的名额保障,增强广大律师参与志愿行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。在我省参加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的律师中,解彬律师所在的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荣获2011-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,郑茂冉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,张巧良律师当选201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人物,袁天律师作为基层律师的代表出席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,裴桂峰律师当选2013年度全省十佳律师。今年山东向全国推荐的10名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中,包括袁天、解彬、颜彦3名志愿律师。同时,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、律师协会大力加强对优秀志愿律师的宣传,通过网站、报刊、微信等媒体,宣传志愿律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,不断扩大志愿律师的社会影响力。2014年,省厅、省律协到受援地拍摄了张行进、袁天、赵纯永三位党员律师电视专题片,并在山东卫视“齐鲁先锋”栏目播出。去年,省律协还在网站开辟“志愿律师的一天”栏目,图文并茂反映志愿律师具有代表性的一天工作、生活场景。

三、吃苦耐劳、扎实工作,打造山东志愿律师良好品牌

六年来,山东志愿律师朴实厚道、吃苦耐劳的品格,兢兢业业、扎实工作的作风,受到了受援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,赢得一片赞誉。有15名志愿律师由于工作突出被当地挽留服务2年以上(其中23人、39人、41人、52人),还有的受援地希望还是由山东的志愿律师接续服务。袁天、郑茂冉两名律师分别在贵州册亨县、新疆疏勒县、青海同仁县、新疆伊吾县连续服务5年。郑茂冉律师摸索出的“非诉调解法”和“律师参与信访工作”等做法受到充分肯定,2015年郑茂冉获得“最美济宁人”荣誉称号,被新疆司法厅记三等功。袁天律师先后连续到三省三县开展志愿服务工作,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6起,解答法律咨询近6000人次,参与当地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47场次,荣获2014“感动淄博”年度人物和2015年度首届“淄博和谐使者”。在新疆塔城服务的颜彦律师牵头在市人民法院设立了“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接访工作站”,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一致好评,该市今年17日专门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写了感谢信。在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,我省志愿律师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。周家魁、李爱军、郑继强、王建军、刘鹏燕等律师通过多种渠道途径发起温暖捐赠倡议,为西藏广大贫困生、贫困户募捐物资